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淀粉的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全文废止】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淀粉的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全文废止】
重国税函[1997]4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5号)规定,市局转发意见废止
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国家税务局,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淀粉的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7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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