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快推进健康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同政办发〔2018〕9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大同市加快推进健康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18日
大同市加快推进健康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市健康产业发展,努力打造经济发展新增长点,根据《“健康山西2030”规划纲要》和《山西省加快推进健康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健康山西”建设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我市健康产业建设,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策引导,创新体制机制,引进优质资源,增强科技支撑,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融合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为我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大同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健康基础。
(二)发展目标
坚持以“大健康”理念为指引。到2020年,全市健康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200亿元左右。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产业体系,形成一批具备核心竞争力的健康服务产品、一批拥有良好口碑的健康服务品牌、一批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健康服务产业集群,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到2030年,全市健康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完善的全民健康公共体系全面建立。健康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400亿元左右。建立起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健康产业体系,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大型企业,健康科技创新整体实力位居全国中等以上水平,力争把健康产业打造成全市经济转型发展的支柱产业。
二、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一)医疗服务
1.健全医疗服务体系。严格落实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全面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现每个乡镇办好一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每个街道至少有一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常住人口大于200人的行政村至少有一所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县和市域内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常住人口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实现人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年,市级力争办好一所全省区域中心、三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力争市妇幼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肿瘤医院、市精神病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力争市中医院达到三级乙等中医院,各县(区)域内重点办好一所县级综合医院,一所县级中医院,一所县级妇幼保健院。建立健全医联体制度框架,加快推进三级综合医院与县域医疗集团联合的纵向帮扶医联体建设,与政府或其他多种所有制形式合作或托管的紧密型集团医联体建设,与辖区其他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社办医疗机构等联合的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加快推进由三级专科医院或三级综合医院联合市县医院专科资源的区域专科联盟建设。(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2.优化多元化办医格局。合理控制公立医疗机构数量和规模,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形成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为补充,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多元化办医格局。完善社会办医设置,全面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学科(临床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鼓励医师利用业余时间、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支持保险业投资、设立医疗机构,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3.支持第三方服务。支持第三方医学检验、影像、病理、健康体检、消毒供应等服务,引导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中心、医疗影像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和血液透析中心等,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第三方支持服务机构向集团化、连锁化发展,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与服务模式。加强区域医疗资源共享,鼓励第三方检查、检验机构通过信息化手段向基层提供远程医疗服务,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将第三方支持服务机构统一纳入医疗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支持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以及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提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服务。完善科技中介体系,大力发展专业化、市场化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
4、完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全面建成以中医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加快市级中医院发展步伐,全面提升中医医疗、教育、科研水平,实现由单一办院向集团化办院转变,尽快实现市办中医院达到三级水平。加大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力度,每个县要至少办好一所公立中医医院,实现100%的县建有县办中医院并力争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化的中医药科室。创建中医药特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强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中医药人员配备。(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5.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加强市级中医院能力建设,明显提高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的中医诊治水平,服务半径进一步扩大。以现有医疗资源为基础,建设跨县域中医医疗中心,提升区域中医医疗技术水平,为区域内居民提供方便可及、高水平优质中医医疗服务,同时向市外相邻区域辐射。推进标准化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强化中医药特色优势,不断提高县级中医医院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诊疗能力,做好重大疑难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在各级中医医院强化中医药综合治疗,为患者提供方便、高效、优质的中医药服务。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建立覆盖市、县的中医重点专科体系。深入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充分利用市、县、乡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平台,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提升基层中医药综合服务水平。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和特色康复服务,积极拓展中医药服务新业态,发展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加快中医药科技进步,深入开展继承挖掘,为提升健康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提供理论依据和科技支撑。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满足各类各层次人才需求。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推进中医药对外交流与服务贸易。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发展。(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二)健康养老
1.推进医疗与养老机构的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倡导医疗卫生机构与周边养老机构融合发展,为老年人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按时间进度逐年提高比例开设老年病科,逐步实现全部开设老年病科。养老机构可根据实际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要加强失能、慢性病的康复服务,设立康复区或康复中心,开展专业化的康复服务。(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民政局)
2.依托基层卫生机构发展健康养老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到2030年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加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康复设施、设备投入,完善康复服务功能。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区域内养老机构联合建设或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加强社区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鼓励乡镇卫生院利用空闲床位发展医养结合服务,开展村卫生室与乡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融合发展工作。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高龄、重病、失能等行动不便老年人提供定期检验、上门巡诊、护理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民政局)
3.继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入住社区托养机构、城乡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和居家的老人(优先满足65岁以上老年居民和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与家庭医生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上门服务、基础护理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民政局)
4.推进全省实施养老产业“1310”工程。全力推进我省确定的晋北片区(以大同为核心包括朔州右玉怀仁)康养工程。加快综合康养产业区建设,建设融旅游、度假、养老、医疗为一体的健康养老集群。重点扶持阳高康养休闲养生基地建设等项目,打造国家级康养基地。加快推进列入省级特色小镇培育的南郊区古店镇、天镇县新平堡镇和大同县周士庄镇建设,促进我市健康养老、休闲养生产业的发展。(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计委)
(三)健康信息化
1.搭建健康信息服务基础框架。加强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健康管理等信息化建设,信息产业与健康产业的深度融合。实施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工程,为推进全省健康医疗大数据的采集、计算、处理、分析、决策提供可靠的硬件环境保障。实施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工程,建设和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全员人口三大基础数据库,整合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系统,构建覆盖市、县、乡、村的“健康医疗云”。(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经信委、市人社局)
2.创新健康信息服务业态。以医院和区域云平台为依托,开展导医、预约、咨询、指导、随访和监测等在线健康管理服务,积极发展网上预约挂号、在线咨询、交流互动、网上支付和远程培训等健康信息服务。重点开发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病理、远程心电诊断等应用系统,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发挥大型综合性医疗机构的专业优势,依托互联网,延伸、扩展优质医疗服务资源,建设区域远程医疗中心,落实分级诊疗制度,进一步完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有效协同,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整合利用率,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3.构建健康信息服务产业链。着眼于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盘活、整合各类数据资源,发展以健康医疗大数据为基础的业务应用系统,逐步形成围绕健康医疗大数据进行深度挖掘与综合应用的能力。在临床和科研大数据应用、公共卫生大数据应用研究、互联网医疗及个人健康数据应用方面取得突破。打造以健康传感器和数字化健康产品研发设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数据处理存储和数字内容服务为关键环节的健康信息产业链。(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经信委)
(四)医药及医疗装备器械
1.加大发展医药产业。全面实施医药技术创新战略,整合企业、教育和科研院所的创新资源,构建合作交流平台,加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创新体系建设。引导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促进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培育辐射带动效应明显的大型企业集团,提升骨干企业的产业支撑力度。推进医药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加快提高医药工业智能制造水平。以大健康产业发展为契机,支持相关健康产品研发、制造和应用,加强产、学、研、医深度协作,拓宽医药相关产业,培育医药工业新的增长极。支持药品生产企业参与国家药品一致性评价工作。(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委、市科技局)
2.支持发展中药产业。加强道地中药材优良品种选育繁育研究,建设国家及省级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将繁育品种和基地数量扩展至2个左右,繁育面积达到0.5万亩左右。建立市级药用动植物种质资源库。加强中药材种植养殖科学引导,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养殖合作社和联合社,引导中药生产企业发挥自身优势,自建或合建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实施中医药健康扶贫行动和贫困地区中药材产业推进行动,加强贫困县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力度,引导贫困户参与中药材生产,推进精准扶贫。推进中药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加强技术集成和工艺创新,提升中药装备制造水平,加速中药生产工艺、流程的标准化、现代化,提升中药工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逐步形成大型中药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开发一批中药制造机械与设备,提高中药制造业技术水平与规模效益。实施同药同用战略。(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
3.积极发展智慧健康设备制造业。支持发展区域特色强、附加值高、资源消耗低的医疗器械、康复器械生产企业,建设一批示范性医疗器械、康复器械生产基地。鼓励企业开发移动医疗、视讯医疗、远程照护、健康监测、智能服药等家庭健康信息产品。支持研发健康医疗相关的人工智能技术、生物三维(3D)打印技术、医用机器人、大型医疗设备、健康和康复辅助器械、可穿戴设备以及相关微型传感器件,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疗效确切的康复器械。加快智慧健康设备研发成果转化,提高生产制造水平,促进健康医疗智能装备产业升级。(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卫计委)
(五)功能食品和健康食品
1.加快发展功能农产品。大力引进培育功能农业新品种,积极推进功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功能农产品品种的生产、加工、流通和质量安全标准。立足我市杂粮、中药材等资源优势,依托骨干龙头企业,大力开发功能产品、药食同源产品,培育功能、休闲、养生等非医药物类中高端系列产品品牌。(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经信委、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委)
2.支持发展保健产业。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功能性产品的研发、应用,构建具有大同特色的基于天然食用资源的新型临床营养制剂及其产业化体系。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深加工基地和保健食品加工基地建设,打造国内外知名的健康产业品牌。(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委、市农委、市经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