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部分条款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部分条款废止】
2010年6月7日 津国税函〔2010〕7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5号)规定,补充规定废止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2010年度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