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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计税工资标准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计税工资标准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5-05-19 津财办20051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政策具体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 》 ( 国税发〔2006〕137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06年7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计税工资定额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600元,同时停止执行按20%比例上浮的政策。

2008年施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根据新施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