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公告【全文废止】
南昌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公告【全文废止】
2016-03-28 南昌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规定,全文废止
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
财税〔2016〕36号
)明确,从2016年5月1日起,南昌市内从事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的纳税人纳入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以下简称“
营改增”)试点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
营改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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