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转发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税收问题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转发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税收问题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4-12-30 财企三〔1994〕4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关于公布财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津财法〔2010〕49号)规定,全文废止
塘沽、汉沽、大港、保税、开发、东丽、西青、津南、北辰区财政局,五县财政局,各外商投资企业:
现将财政部《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税收问题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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