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审批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审批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3-09-23 津国税所〔2003〕13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审批事项的通知》 (
国税发[2003]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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