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免)税登记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免)税登记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7-11-19 赣国税发〔1997〕56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赣国税发[2007]140号)规定,全文废止
(通知略)
附件:
江西省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免)税登记证管理办法
为规范江西省《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免)税登记证》(以下简称出口退(免)税登记证)的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 (
国税发〔1994〕031号)以及《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 国税发〔1996〕123号)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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