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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3-07-25 津地税所〔20032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关于公布财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津财法〔2010〕49号规定,全文废止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