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行业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解释认定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行业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解释认定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4-08-09 津国税二〔1994〕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规定,全文废止
塘沽、汉沽、大港、东丽、西青、津南、北辰区国家税务局,五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市国税局涉外稽征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近期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现对部分行业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解释认定问题明确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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