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通知 【全文废止】
2013-12-25 津财税政〔2013〕4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财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津财法〔2015〕4号)规定,继续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财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津财法〔2017〕42号)规定,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财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津财法〔2018〕46号)规定,全文废止。转发的文件已经失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财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津财法〔2020〕8号)规定,截至2020年12月20日全文废止
市国税系统各单位、市地税系统各单位:
现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