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丢失发票及税务证件登报声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丢失发票及税务证件登报声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6-06-25 津国税征〔1996〕3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津国税法〔2007〕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分局:
自市局《
关于丢失发票及税务证件登报声明的通知
》 (
津国税征〔1994〕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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