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出口企业全面实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8-03-19 甬国税发〔2008〕4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8.6.15)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直属税务分局,外汇局各县(市、区)支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宁波市出口企业实行申报
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批复》(国税函
〔2008〕5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宁波市所有实行“出口收汇网上核销”的出口企业在2008年1月1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
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