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旧机动车辆交易发票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旧机动车辆交易发票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2-12-09 甬国税函〔2002〕34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甬国税发〔2007〕104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管理局、稽查局:
为强化我市旧机动车辆交易发票使用管理,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国家税收流失。现就旧机动车辆交易中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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