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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加盖开票单位印章问题的通知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加盖开票单位印章问题的通知
川国税函(2006)23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全文修订并重新发布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加盖开票单位印章问题的通知》 ( 国税函〔2006〕813号转发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销售摩托车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