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会展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全文废止】
吴政办发〔2018〕1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的决定》 ( 吴政规发〔2021〕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工(农)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关于促进会展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促进会展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为进一步壮大会展经济规模,优化会展业发展环境,加快会展经济市场化进程,增强会展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引进知名品牌展会。鼓励国内外实力雄厚、专业化程度高、竞争力强的会展企业在我市落户或设立分支机构,建立专业会展团队。鼓励会展企业、商协会组织或专业机构在吴忠市创办、主办或承办国际、国内及省部级品牌会展活动、会议论坛和重大赛事。会期3天以上、规模在200个以上国际标准展位(9㎡)的,按照国际、国内、省部级的标准,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补助。
二、支持特色街区举办展会。支持企业、机构和协会在茶茗文化街、葡萄酒街、美食街、健康养生体验街等市区特色街区举办茶茗博览会、葡萄酒品鉴会、特色小吃文化节(吃货节)等会展活动。会期5天以上、规模在100个以上国际标准展位的,给予承办单位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三、发展壮大本地特色展会。鼓励会展企业紧密结合本地特色产业、群众生活需求,策划举办葡萄酒、亚麻籽产品、牛羊肉、枸杞等特色产品展会及信息消费节、房车旅游节、生活用品展等地方特色展会活动。加大“请进来”力度,鼓励会展公司、专业机构或相关单位牵头举办“全国名优产品吴忠展”活动。会期5天以上、规模在200个以上国际标准展位的会展活动,给予承办单位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四、支持企业外出办会办展。积极开展“吴忠优质特色产品全国行”等主题推广活动,宣传推介吴忠优质特色产品。对在区外组织举办“吴忠优质特色产品全国行”或“吴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