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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宁政办发〔2017〕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宁政规发〔2019〕6号规定, (一)删去二(二)中的“培育100个宁夏名牌产品和20个在全国有影响的知名品牌,树立宁夏制造、宁夏创造新形象”。

(二)删去三(一)中的“严格落实宁夏名牌管理办法”,将其中的“质监局”修改为“市场监管厅”,删去“工商局”。

(三)将三(二)中的“质监局”修改为“市场监管厅”,“经济和信息化委”修改为“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将三(三)中的“质监局”修改为“市场监管厅”,删去“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修改为“广电局”。

(五)将四(一)中的“质监局”修改为“市场监管厅”,“经济和信息化委”修改为“工业和信息化厅”,“宁夏检验检疫局”修改为“银川海关”,删去“编办”。

(六)将四(二)中的“农牧厅”修改为“农业农村厅”,“质监局”修改为“市场监管厅”,“林业厅”修改为“林草局”,删去“葡萄酒局”,“经济和信息化委”修改为“工业和信息化厅”,删去“工商局”,“食品药监局”修改为“药监局”,“卫生计生委”修改为“卫生健康委”。

(七)将四(三)中的“质监局、工商局”修改为“市场监管厅”,“工商局”修改为“市场监管厅”,“农牧厅、质监局” 修改为“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厅”,“经济和信息化委、食品药监局、工商局”修改为“工业和信息化厅”,“旅游发展委、文化厅”修改为“文化和旅游厅”。

(八)将五(一)中的“质监局、商务厅、工商局、科技厅”修改为“市场监管厅”,“农牧厅、商务厅、食品药监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修改为“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九)将五(二)中的“质监局、金融工作局”修改为“市场监管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商局”修改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十)将五(三)中的“质监局”修改为“市场监管厅”。

USHUI.NET®提示:根据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宁政规发〔2024〕5号规定, 全文废止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3日
  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 ( 国办发〔2016〕44号),充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提升产品品质,增加有效供给,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抓住国家西部大开发和“一带一路”战略机遇,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企业为主体,以增强自主创新和质量品牌建设能力为重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完善质量标准,延伸产业链条,促进融合发展,加强宣传推广,打造知名品牌,扩大增值效应,着力提升消费品和服务质量水平,更好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优化升级,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二、建设目标
  实施品牌培育工程,鼓励相关企业通过加盟、连锁、托管等方式,实现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增强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到2020年,品牌建设基础进一步夯实,自主和知名品牌数量显著增加,品牌价值和效应显著提升,产品和服务对消费升级的适应能力显著增强,品种丰富度、品质满意度、品牌认可度及顾客忠诚度、社会信誉度明显提升。
  (一)农产品品牌。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农产品品种、质量、效益显著改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品质需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三品一标”)总量超过1000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超过30个,国家级农业示范企业超过50个,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振消费信心提供保证。
  (二)工业品品牌。通过品牌创建,使食品、纺织、轻工等传统行业优势得到加强,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产业、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品种、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和效益明显提升。培育100个宁夏名牌产品和20个在全国有影响的知名品牌,树立“宁夏制造”“宁夏创造”新形象。
  (三)服务品牌。通过创建服务品牌,使服务业质量水平显著提升,服务品牌价值和效益实现倍增,培育20个具有宁夏特色的生活性、生产性服务业知名品牌和精品服务项目,争取打造在全国有影响的服务品牌,以品牌建设引领服务业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优化政策法治环境。
  以国际标准、开放思维完善标准体系,提高标准制(修)订能力。提高计量能力、认证认可服务能力、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能力建设,不断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增强科技创新支撑,为品牌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制定品牌发展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品牌发展扶持政策,严格落实宁夏名牌管理办法,加大《商标法》以及相关品牌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与培训,加强对企业商标使用的行政指导,增强品牌意识,提升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优化市场环境。(牵头部门:自治区质监局,配合部门:自治区科技厅、工商局、民委)
  (二)切实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
  强化落实自治区质量奖管理办法,借助自治区质量奖评选活动,激励全区企业积极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丰富产品品种,提升产品质量,完善品牌管理体系。强化监督,引导企业诚实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提升品牌形象。
  发挥企业家领军作用,培养引进品牌管理专业人才。深入实施自治区领军人才工程、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职业技能提升工程,积极培养品牌管理领军专业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依托职业技术学院等技工院校实施技师培养计划,支持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造就一批素质优良、技术精湛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牵头部门:自治区质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配合部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
  (三)大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主流媒体、重要节日,鼓励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宣传和交流合作,主动开展宁夏知名品牌产品国内外推介、品牌企业跨省交流等活动,培养消费者自主品牌情感,树立消费信心,扩大自主品牌消费。组织行业协会和中介服务机构,面向企业推广质量诊断、质量改进和效益提升方法,发挥好行业协会的桥梁作用。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既要坚决曝光企业重大质量违法行为,更要宣传优秀企业、优质产品,大力营造“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浓厚氛围,真正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成为全社会、全民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牵头部门:自治区质监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配合部门:自治区商务厅、民政厅)
  四、重大工程
  (一)品牌基础建设工程。
  1.推行更高质量标准。加快制定《宁夏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年—2020年)》,以标准化带动品牌国际化,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深入开展“标准化提升年”活动,组织百家企业进行标准分析提升,推动产品更新换代。改革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方式,全面推广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试点,推进消费品、出口食品生产实现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牵头部门:自治区质监局,配合部门: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宁夏检验检疫局)
  2.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深入推进我区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整合各类检验检测资源,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检验检测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生产制造企业申请相关资质,面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市场化进程。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营造检验检测机构平等参与竞争的良好环境,尽快形成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加快宁夏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为我区产业转型升级和质量品牌提升提供技术支撑。推进先进质量、计量标准在企业的广泛应用。(牵头部门:自治区质监局,配合部门:自治区财政厅、编办、经济和信息化委、宁夏检验检疫局)
  3.加强持续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建设国家和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鼓励龙头企业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支持校企合作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鼓励总部或研发机构在区外的企业来我区建立独立研发机构或设立分支机构。健全产业公共创新平台体系,建成宁夏工程技术研究院。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围绕制约行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加大科研攻关力度,创建产品设计创新中心,提高产品设计能力,不断开发适应消费趋势和特点的新产品。支持重点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大数据平台,动态分析市场变化,精准定位消费需求,为开展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提供支撑。(牵头部门:自治区科技厅,配合部门: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4.增强品牌建设软实力。 围绕品牌创建和国际品牌保护,与国际国内品牌管理及服务机构建立全方位的交流合作机制,通过政府间磋商、涉外商协会组织游说等多种形式促进品牌保护。以“中阿博览会”和“一带一路”品牌推广活动为契机,在重点国家和地区举办宁夏品牌展览和推介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品牌“走出去”。鼓励企业在海外开展营销活动,支持知名企业利用各类国际展会、知名电商平台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国际贸易合作与交流。围绕品牌建设,突出设计、营销、咨询等专业服务功能,鼓励发展一批品牌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引导中介服务企业做专、做精、做特、做新,形成品牌竞争优势。(牵头部门:自治区商务厅,配合部门:自治区质监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博览局)
  (二)供给结构升级工程。
  1.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以我区优质粮食、蔬菜、畜禽、枸杞、葡萄等特色农产品为主,打造一批名、精、优、新农产品品牌。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简称“三品一标”)基地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制修完善生产、分级、包装、运输等技术规程,在生产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全面推行贯彻标准。鼓励农产品出口企业在出口国及时注册商标,取得商标国际保护,避免出口风险,增强国际竞争力。
  建立农业投入品登记备案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将本地生产的蔬菜、枸杞、规模畜禽和水产品纳入质量追溯系统,实现各类农业投入品全程在线监管。
  积极拓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线上市场,支持与阿里、京东等大型电商企业合作共建“地方特产馆”和“特色产品专区”。建立实体店与网店相结合的宁夏品牌农产品营销体系,设立集展示、销售、电商和品牌宣传为一体的宁夏品牌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满足更多消费者需求。(牵头部门:自治区农牧厅、商务厅,配合部门:自治区质监局、林业厅、葡萄酒局)
  2.丰富工业消费品品种,推出制造业精品。支持企业开展新材料、生物制药、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研发、生产和应用示范,提高产品质量,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