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全文失效】
甘政发〔2017〕46号
USHUI.NET®提示: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甘政发〔2021〕6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最低工资标准暂行规定》,经省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通知如下:
一类地区:16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7元);
二类地区:15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6.5元);
三类地区:15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5.9元);
四类地区:14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5.4元)。
以上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
附件:甘肃省四类地区划分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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