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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州扶持和促进中藏医药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州扶持和促进中藏医药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政办〔2019〕8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海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宣布继续有效部分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南政〔2020〕89号规定,决定保留。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海南州扶持和促进中藏医药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8月27日
  海南州扶持和促进中藏医药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实施中医药法和中西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全面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扶持和促进中藏医药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青政办〔2019〕2号)精神,健全完善全州医疗服务体系,扶持和促进全州中藏医药发展,结合全州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中藏医药继承创新发展,不断深化中藏医药服务能力关键技术研究,促进藏医药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中藏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文化等协调发展,拓展中藏医健康服务,加大县级中藏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医疗质量和护理服务能力。强化中藏医药资源动态监测与保护,实施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切实推动中藏医药对外开放发展,加快推进中藏医药“走出去”步伐,探索推进中藏医药与康养、旅游等融合发展。到2020年,全州所有二级以上中藏医医院设立治未病科,提供规范的中藏医药健康干预服务,力争所有乡镇卫生院提供规范中藏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中藏医健康服务需求。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中藏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各县要认真落实《海南州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精神,将中藏医服务体系作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规划,切实履行好举办中医类医院(含中医、民族医)的主体责任,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中合理配置中藏医医疗资源,各县原则上设置1个县级公立中医类医院。中藏医医疗资源缺乏、难以设置中藏医医院的县,在综合医院设置中藏医科。在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中设立中藏医科,提供中藏医药服务。加强各县公立中藏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就医条件,到2025年完成全州现有公立中藏医医院的改扩建任务。(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编办,各县政府)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藏医药服务条件建设。各县要督促乡镇卫生院按照国家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藏医馆的建设要求,加强中藏医馆硬件和内涵建设,配备中藏医诊疗设备,开展中藏医诊疗服务。到2020年,全州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设立中藏医馆。(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各县政府)

  (三)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藏医医院和中藏医诊所。对于只提供传统中藏医药服务的中藏医门诊部、诊所,依据属地化管理原则,实行中藏医诊所备案制,对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做布局限制。按照《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做好院内制剂跨州调剂工作,引导鼓励州内中藏医医生到州外开设中藏医医院和诊所,推动海南州中藏医药“走出去”。(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各县政府)

  (四)提升中藏医护理服务能力。各中藏医医疗机构要重视中藏医护理人员的使用,保持合理的医护比例,充分发挥中藏医护理在提高临床疗效、维护促进健康中的重要作用。将州藏医院建设成为全州中藏医护理培训基地,负责全州中藏医医院护理骨干人员的培训工作。中藏医医疗机构应加强护理人员中藏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提高中藏医特色护理能力。制定中藏医特色护理操作技术规范和质量评价标准,鼓励中藏医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广泛开展中藏医特色护理技术服务。梳理、总结、提炼常见病和优势病种藏医护理经验,推广实施全州藏医护理规范。(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

  (五)提高中藏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将提升中藏医医疗服务能力作为重要工作,在推广普及中藏医服务的基础上提升能力。结合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将州藏医院打造成全州中藏医诊疗中心。将共和县中医院和其他四县县级藏医医院建设成为县域内中藏医诊疗中心,提高中医、藏医防治优势病种及重大疾病能力。加强州藏医院中藏医重点(特色)专科建设与发展。到2025年,州藏医院至少建设完成2个省级中藏医重点(特色)专科,每所县级中藏医医院至少建设完成1个省级中藏医重点(特色)专科。力争2025年州藏医院达到三级民族医医院标准,85%以上的县级中藏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民族医医院标准。(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发展改革委,各县政府)

  实施基层中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高县级中藏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藏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藏医医联体建设,有条件的县级中藏医医院牵头建设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推进县域内中藏医医疗服务一体化工作,鼓励县级中藏医医院托管乡镇卫生院中藏医馆和村卫生室的中藏医药工作。有序推进全州乡镇卫生院中藏医馆建设提档升级,在每个县遴选30%的中藏医馆,将其建设成县域内“示范中藏医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整理规范若干项中藏医药特色诊疗技术和方法,建设海南州藏医院中藏医适宜技术培训基地,培训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中藏医适宜技术推广人员,在每个中藏医馆推广应用6项以上中藏医适宜技术。到2020年,全州所有乡镇卫生院和8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藏医药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各县政府,州卫生健康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加强中藏医药信息化建设。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印发的《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完善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州藏医院积极探索支持藏文的藏医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和藏医电子病历,积极对接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开展藏医药信息标准体系和技术规范研究,逐步建立体现藏医药特色的医院信息系统,并在全州推广使用。逐步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有效衔接,促进区域医疗信息交换与共享。积极开展中藏医远程会诊、远程教育、适宜技术推广等服务,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中藏医药技术指导和帮扶。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开展中藏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工作。(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

  (七)加强药事服务和制剂能力建设。按照《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加强中医院药房标准化建设,并以此指导中藏医医院药房建设。加强中藏药药事管理,培育临床药师队伍,开展临床药事服务,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加强中藏医医疗机构制剂室建设,提高配制质量管理水平,依法开展医疗机构制剂的配制、检验和监测,规范配制和使用行为,保证医疗机构制剂的质量安全。到2020年,州藏医院制剂室的检验检测水平达到州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求。符合规定的中藏药制剂经州级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可在州内中藏医医疗机构、其他类别医疗机构中藏医科室和设置中藏医馆(中藏医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调剂使用。(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

  (八)提升中藏医药养生保健服务能力。加强中藏医医疗机构治未病科室建设,丰富治未病服务内涵。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发挥中藏医药作用,藏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应充实藏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内容。鼓励多元投资,加快市场培育,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藏医养生保健机构,增加服务供给。加强中藏医药健康文化宣传,推广普及中藏医养生保健操等养生保健知识、技术和方法,推进中藏医养生保健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

  (九)推动中藏医药与健康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把中藏医诊疗、中藏医治未病、中藏医药养生保健、中藏医药康复医疗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发挥中藏医药特色,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藏医药健康管理理念的护理、养生、康复服务。鼓励兴海县藏医院先行先试,探索中藏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提供健康养老服务模式,建立一批具有中藏医药特色的医养结合机构。规范中藏医药养老服务市场,建立健全中藏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各县政府)

  (十)推动中藏医药与旅游融合发展。梳理州内丰富的中藏医药旅游资源,探索发展以中藏医药文化传播和体验为主题,融中藏医药文化、康复、养生、中藏药药用植物科学考察及旅游于一体的中藏医药健康旅游。加强中藏医药文化旅游和保健品、药浴产品、食疗产品和功能性化妆品等中藏医药健康养生产品研发,促进中藏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依托区域中藏医药旅游资源建成高原康养旅游区,积极开展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项目)创建工作,将海南打造成独具特色的高原健康养生旅游目的地。(责任单位: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卫生健康委,各县政府)

  (十一)积极开展中藏医药院校教育培养工作。积极发展中藏医药教育。推动中藏医药学科内涵建设,强化科学研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优化中藏医药专业设置,支持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招收培养藏医学专业学生。(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生健康委)

  (十二)加强中藏医药专家队伍建设和继续教育。持续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培养中藏医药领军人才、优秀人才和基层人才。强化中藏医药师承教育,通过老中藏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基层名老中藏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等项目,加强中藏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的继承,培养一批中藏医药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依托海南州藏医院和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建立特色优势学科和基层适宜技术人员培训基地,加强中藏医继续教有。尊重中藏医诊疗特点,推动中藏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工作,积极发挥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作用。(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市场监管局)

  (十三)加强中藏医药传承保护与理论研究。深入推进藏医药文献抢救性发掘整理与系统研究。建设州级名老中藏医工作室,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按照每年5万元标准给予资助,州财政统筹资金给予适当支持。对名老中藏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特色医技医术进行挖掘与传承,结合临床实践,以中藏医治疗有优势或特色的病种相关理论、特色用药理论与方法等为重点,推动中藏医药理论提升。加强对中藏医药理论的科学研究和科学阐释。挖掘整理民间中藏医药特色诊疗技术,开展筛选评价和开发利用等工作。推动中藏医药学术传承项目和传承人遴选工作,并为传承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科技局、州财政局)

  (十四)开展中藏医药服务能力关键技术研究。围绕中藏医药治疗有优势或特色的病种,开展诊疗方案规范化、临床疗效评价及用药特点研究,形成一批疗效确切、规范实用、便于推广的诊疗方案。开展中藏医药医疗、保健、康复特色诊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研究,不断提高其有效性和安全性,促进中藏医药特色诊疗技术推广应用。结合现代医学推动中藏医药诊疗技术方法创新。(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

  (十五)加强中藏医药科技支撑建设。鼓励中藏医医院参与中藏医药研究,探索建立中藏医药多学科、跨部门的协同创新机制。加大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