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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国税发〔2008〕14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规定,继续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规定,全文废止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8-05-22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