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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民族贸易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民族贸易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7-03-02 桂国税函〔2007〕23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废止或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三批)的通知》(2011)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2006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民族贸易企业销售的货物及国家定点企业生产和经销单位经销的边销茶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 ( 财税[2006]103号)下发后,各地在执行中反映一些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民族贸易企业是指国家批准的民族贸易县的除石油、烟草公司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