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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01年12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财政部现行有效规章目录》 ( 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7号规定,现行有效

为了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需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财政部对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财政部决定:


一、对下列2个文件予以废止,自2001年12月11日起停止执行:

1、《关于印发(关于运用关税手段促进轻型客车国产化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务院税则委、国家计委、机械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税委会[1997]19号);

2、《关于实施〈摄录一体化国产化的关税优惠办法〉的通知》(税委会[1994]7号)。

二、对适用期已过的下列1个文件,宣布失效:

《关于1993年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