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省以下增值税收入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粤府〔2020〕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省以下增值税收入划分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2月7日
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省以下增值税收入划分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理顺省与市县财政分配关系,支持各市县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缓解财政运行困难,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 (
国发〔2019〕21号),现就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省以下增值税收入划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保持现有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稳定分税制改革以来形成的省以下收入划分总体格局,巩固增值税“五五分享”等收入划分改革成果。
(二)建立更加均衡合理的分担机制。按照深化增值税改革、建立留抵退税制度的要求,在保持留抵退税省与市县分担比例不变的基础上,合理调整优化地方间的分担办法。
二、主要改革措施
(一)保持增值税收入划分比例稳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省以下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 ( 粤府〔2016〕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