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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报送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报送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部分条款修订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4号规定,全文废止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16-07-1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及其他现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规定,现将我省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报送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的报送要求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及其他现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规定执行。

二、为优化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