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8.6.15)规定,继续执行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6-07-22
为完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机制,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和河南省财政厅决定在我省玉米淀粉加工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财税〔2012〕38号
)等有关规定抵扣。|
产品名称 |
耗用农产品名称 |
核定扣除方法 |
农产品单耗数量 |
|
玉米淀粉 |
玉米 |
投入产出法 |
1.4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