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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强化稳增长措施确保一季度实现“开门红”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强化稳增长措施确保一季度实现“开门红”的通知
吉政明电〔2020〕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两会”安排部署,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提振市场信心,全力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持续推进“五项攻坚”,确保一季度经济增长“开门红”,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企业加班加点扩大生产

  加强春节期间生产组织和计划安排,督促连续性生产企业强化产销衔接,鼓励企业抓好节日生产,引导企业对加班加点员工给予奖励补贴。组织放假企业利用节日开展设备检修和维护。推动重点大型工业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有效增产扩能,提高生产负荷。对一季度工业产值净增量2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省级专项资金奖补支持。

  二、支持重点商贸餐饮企业扩大营业额

  对一季度零售额增量超过3000万元的商贸流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50万元。对2019年社零额亿元以上,且2020年一季度社零额同比增量达到500万元(含)—1000万元的汽车销售企业,每户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20万元;2020年一季度社零额同比增量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每户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30万元。对一季度零售额增幅达到20%以上、增量达到100万元以上的限额以上餐饮企业,按增量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

  三、开展春节等节庆促销活动

  鼓励各类文艺团体春节期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聚集人气,营造氛围,刺激消费。支持商贸企业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开设深夜营业专场、专区等活动,抢抓节庆时点,开展“新春购物节”“年货节”等主题促销。支持省级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组织街区企业联合开展促销。积极开展汽车联展促销活动,支持大型企业开展家电专项促销。支持培育省级电子商务基地和示范企业,积极推广“电商+直播”模式。

  四、加大制造业扶持力度

  继续实施以制造业为重点的减税降费措施,推动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和企业电信资费,全部放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鼓励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股权投资、债券融资等更多向制造业倾斜。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对一季度生产用电量达到500万千瓦时以上的工业企业,按同比新增生产用电量给予省级专项资金补贴。对一季度生产用天然气量达到3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按同比新增生产用气量给予省级专项资金补贴。对符合中国铁路总公司“公转铁”相关政策的运输产品,给予“一口价”优惠,对安装ETC车载装置的工业品公路运输车辆,给予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用减免5%优惠。

  五、支持“双停”企业脱困发展

  充分利用各项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加大对停产半停产企业盘活力度,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复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问题,推动停产企业抓紧复工复产。对通过企业转型、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等方式成功脱困且一季度净增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停产半停产企业,给予省级专项资金奖补支持。

  六、大力发展冰雪经济

  全面启动全省600余项冰雪活动,持续抓好“2020中国长春净月潭瓦萨国际滑雪节”“第25届中国·吉林国际雾凇冰雪节”“白山之冬冰雪旅游节”“查干湖第十八届冰雪渔猎文化旅游节”等品牌活动,鼓励省内重点滑雪场在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组织活动,开展“新春文化大集”“新春秧歌大赛”等雪季群众活动,掀起全域冰雪消费热潮。

  七、加快项目实施和投资完成进度

  对标2019年投资完成量,逐个项目梳理投资进度和完成量,确保一季度投资实现正增长。对86个冬季不停工项目,抓好设备安装、原材料采购和室内装修等,加强跟踪推进,争取完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对第一批专项债券项目,推动按期建设实施,并抓紧筛选确定第二批专项债券项目;对一季度开工项目,逐个建档立卡,专班推进,确保按时开工建设。

  八、推动工业项目投产达效

  紧盯抓实一季度计划建成投产的工业项目,促进早日投产达效,尽快形成新的增量。对一季度实质性竣工投产且产值净增量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给予省级专项资金奖补支持。

  九、抓好项目前期工作

  充分发挥项目中心作用,建立新开、续建、招商引资固定资产项目库,定期调度项目进展,全过程、全链条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问题。开展投资“堵点”专项清理行动,全面摸排在行政审批、投资政策、建设条件落实、数据入统等方面存在的“堵点”“难点”,及时进行疏解治理。

  十、抓好国家项目资金争取

  紧盯中央预算内投资方向,突出“三农”、创新驱动和结构调整等八个重点,加大项目谋划力度,争取国家更多资金支持。充分利用国家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有利政策,突出交通、环保等七大投向领域,做好项目储备,提高债券发行使用效率。

  十一、积极扩大外贸外资规模

  对全省一季度进出口同比增长的企业,对增长部分予以3—5%的直接资金奖励。开展外贸“破零倍增”行动,培训孵化各类市场主体2000户,培育外贸“破零倍增”企业500户。支持开展“吉林商品国际展”“国际商品吉林展”等贸易促进活动。推动长春、珲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联动发展,支持跨境电商线上平台和线下园区建设。加快已签约外资项目落地,对外商投资项目企业所得税及外籍高管和技术人员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各地区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在土地出让以及水电气等生产要素供应方面给予适当优惠。

  十二、抓好冬春农业生产

  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春节期间肉蛋奶、蔬菜等农产品组织调运,做好冻猪肉收储和投放工作,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积极落实恢复生猪生产相关政策,开展生猪生产恢复促进行动,对一季度生猪供给能力强的养殖企业(场)给予一次性适当奖励,及时发放种猪场引种补贴。指导农户及企业合理安排棚室冬春季生产。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冬捕生产,引导各地大力发展休闲渔业。

  十三、推动建筑业提质扩容

  大力扶持本省企业发展,利用冬春新项目筹备期的有利时机,想方设法支持本省企业参与国有资金投资(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重点工程、大型工程项目,提高企业市场占有率。支持鼓励外埠入吉企业在我省设立独立法人子公司,享受省内企业同等待遇。鼓励中直特级企业与本省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中符合“优质优先”加分条件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时予以加分。

  十四、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

  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落实好降准、合理增加流动性等政策,争取各金融机构总行加大对我省信贷调配规模。抓住一季度金融部门新增年度信贷规模的时机,加大产融对接和银企对接合作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提供精准金融服务。鼓励和推动银行金融机构稳妥推进无缝续贷业务,加大对制造业、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落实“有扶有控”的差异化信贷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良好发展前景但暂时困难企业采取债券置换、调整还款期限等方式,保障企业资金链不断裂。拓宽险资入吉渠道,积极争取保险资金采取适当方式参与我省经济建设。

  十五、突出抓好稳就业工作

  加大援企稳岗力度,落实阶段性
【政府扶持政策】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