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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的公告【2023年修订版】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的公告【2023年修订版】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9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2021年第1号修改、2023年第2号修改)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规定,条款修订

USHUI.NET®提示:根据2021年2月9日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修改《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生产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事项有关问题的公告》等5个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1号规定,中第一条第一款修改为“我省已按规定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且分类管理类别为一类、二类、三类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均可自愿申请开展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

文本已经进行相应修改。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规定,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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