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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3年9月1日)
深地税发〔2003〕74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关于征收2003年度车船使用税的通告》等11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深地税规〔2010〕3号规定,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深地税告〔2011〕18号规定,全文废止

现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0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