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进料加工贸易税务审核签章操作办法的通知
沪国税进〔2004〕25号 2004-04-30
USHUI.NET®提示:根据《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公告》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规定,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为了加强对进料加工贸易的税务管理,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理进料加工贸易的税务审批手续,现就进料加工贸易税务审核签章的操作办法明确如下:
一、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生产企业,由主管征税分局办理其进料加工贸易税务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