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2014年第一批全文废止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第3号
为进一步转变税收管理方式,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深化税收管理改革,我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决定对部分文件予以废止。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014年第一批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014年第一批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014年第一批其他全文废止的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014年第一批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中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第1号第四条第三款废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2014年4月30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014年第一批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 题 |
发文日期 |
文 号 |
1 |
2005.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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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06.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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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08.04.17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014年第一批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 题 |
发文日期 |
文 号 |
失效或废止 |
1 |
2007.12.14 |
第7条第3款“定期定额户停业期间,主管国税机关应组织实地巡查,巡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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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09.04.27 |
第四条第四项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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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0.02.01 |
第二条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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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07.07.08 |
苏国税发[2007]127号 |
第十条“主管国税机关受理纳税人税收优惠申请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调查并出具书面调查报告”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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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 题 |
发文日期 |
文 号 |
失效或废止 |
5 |
2009.10.11 |
第四条“年度结束以后对以后年度确需核定征收的,基层国税机关实地调查并提出鉴定意见后报县级国税机关复核合议”中的“实地调查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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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07.07.08 |
第七条“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销售、核算、资金等内部监控管理情况还应进行实地核查”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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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10.05.24 |
第二十六条“对纳税人单笔或者月累计申请代开发票金额达到或者超过5万元的,应当及时组织税源管理部门进行巡查”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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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的通知 |
2013.03.13 |
苏国税函[2013]78号 |
第三条第三款“对小规模纳税人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预警监控。当月申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低于“警戒线”金额时,纳税人可以正常申请开票;超过“警戒线”金额,除特殊原因,经过特批程序后,方可继续开具”废止 |
9 |
2010.09.09 |
第二条第一款第5项“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代开金额较大的标准(下同)和核实程序、方法、内容等”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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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 题 |
发文日期 |
文 号 |
失效或废止 |
10 |
2012.07.25 |
第五条第二款“主管国税机关应在受理试点纳税人核定申请起10个工作日内,派两名或以上税务人员进行实地核实”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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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000.01.25 |
第三十二条“防伪税控企业逾期未报税,经催报仍不报的,主管国税机关应立即派专人进行实地查处”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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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007.02.01 |
第三条“主管国税机关对初次进行定期定额征收的定期定额户应当进行实地调查”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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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009、3、27 |
第四条废止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014年第一批其他全文废止的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 |
2003.7.23 |
苏国税发[2003]第183号 |
2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税务责任区管理暂行办法》 |
2003.7.14 |
苏国税发[2003]第153号 |
3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
2004.1.5 |
苏国税发[2004]第002号 |
4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责任区管理强化税源监控的工作意见》 |
2004.10.23 |
苏国税发[2004]第236号 |
5 |
2004.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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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关于进一步加强征管基础管理的工作意见》 |
2012.6.14 |
苏国税发[2012]第8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