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财教字〔2005〕70号 2005-08-01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税局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的通知》 ( 浙财税政字[2009]2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我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我省是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之一,因此,国办发
〔2003〕105号、
财税[2005]1号
、财税
〔2005〕2号和浙政办发
〔20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