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1-09-03 川国税函〔2001〕33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0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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