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应领取而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临时经营纳税人管理问题的通知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应领取而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临时经营纳税人管理问题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8〕13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 拟修改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规定,全文有效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应领取而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临时经营纳税人的管理,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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