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部分条款废止】
庆元县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庆元县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 青政办发〔2018〕33号 )规定,附件1《全文继续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7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依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法规处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的要求,庆元县地方税务局对(包括与其他县级主管部门联合)制定的税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继续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3件,现予以公布。
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停止执行。本公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庆地税政〔2010〕1号
KQYD28-2010-0001 2010年1月6日
公告2010年第1号
KQYD28-2010-0002 2010年12月15日
2011年第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