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玉环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玉环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继续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玉环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玉环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为了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规范核定征收印花税工作,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 (2016年第21号
)的规定,结合玉环县产业发展状况,对县内不同行业的购销合同印花税的核定征收比例进行明确,制定本公告,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玉环县地方税务局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 玉地税政〔2008〕44号
)同时废止。|
应纳税 凭证类型 |
行业类型 |
应纳税凭证计税项目 |
核定 征收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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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 |
工业 |
主营业务收入与非劳务类其他业务收入金额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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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
主营业务收入与非劳务类其他业务收入金额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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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主营业务收入与非劳务类其他业务收入金额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