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出台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佳政办发〔2019〕1号)规定,继续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佳政办发〔2019〕15号)规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该文件的起草或实施部门应于2020年3月1日前修改完毕并对外公布,同时按照《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向省司法厅备案,届时仍未修改完毕的,视为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