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国税外〔2009〕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12号
)规定,废止附件《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文件印发)中第二章、第三章、第七十四条和第八十九条。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
)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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