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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的通知
黑财税[2006]3号 2006-1-25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