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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为贯彻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名称

发文时间

文号

1

关于印发《欠缴税款人员不准出境通报备案操作办法》的通知

2009427

平国税管[2009]3

2

平湖市国家税务局 平湖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200972

平国税政[2009]14

3

平湖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社会保险费欠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9728

平地税规费20091

4

关于加强跨地区经营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

2009915

平地税税政200935

5

平湖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2919

平湖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

6

平湖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2016915

平湖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按照依法合规、有利于纳税人、有利于强化服务管理的原则,我局对现行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制定必要性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推动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及规范税务机关行政执法的重要举措,同时便于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变化情况。因此,我局在日常清理、集中清理基础上,持续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对需进一步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以公告形式统一公布。

三、主要内容

本公告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6件,其中原平湖市国家税务局制定的3件,原平湖市地方税务局制定的3件。





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