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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佳木斯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和分等税额标准的通知【全文废止】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佳木斯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和分等税额标准的通知【全文废止】
佳政办发〔2011〕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佳政办发〔2015〕24号规定,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佳木斯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和分等税额标准的通知》 ( 佳政办规〔2018〕26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出台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佳政办发〔2019〕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合理利用城镇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根据《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通知》 ( 黑政发〔200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