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产市场契税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产市场契税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财发电[1999]10号 1998-08-27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废止的浙江省财政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 浙财法字[2008]10号
)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地、县财政局(不发宁波):
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
》 (
浙财税政[199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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