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发制品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202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许昌市发制品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2月23日
许昌市发制品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实施方案
许昌是全国最大的人发原材料集散地和发制品制造基地,也是全球知名的发制品跨境电商交易中心。为保持和扩大许昌发制品领先优势,着力破解发制品跨境电商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发制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时“买全球·卖全球”重要指示和省、市对外开放大会精神,积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大力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重点在职能转变、税收征管、监管模式、交易方式、标准制定等方面大胆探索、逐步规范,构建信息支撑、物流带动、线上线下融合、多部门协调联动、通关一体的跨境电商新型监管服务模式。
二、工作目标
以完善发制品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和申建国家市场采购贸易试点为契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推进“关、检、汇、税、商、物、融”一体化,促进专业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传统外贸企业、中小网商积极参与,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自建平台相互补充,境内外电商服务企业互动发展,B2B、B2C、O2O等多种业务模式协同推进,扩进口促消费,扩出口促转型,实现“买全球·卖全球”目标。2020年,培育5家跨境电子商务培训孵化基地、5家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重点扶持50家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全市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1000亿元,其中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150亿元。
三、重点任务
(一)搭建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
1.加快中国(许昌)国际发制品交易市场和全球发制品分拨中心建设进度,提升产业集聚水平,打造规范高效顺畅的出口渠道。
牵头单位:建安区政府
责任单位:许昌尚集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2月底前
2.规范快递物流市场渠道管理,整合适合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及满足商家需求的国际快递物流渠道;对接跨境电商交易平台,引导企业货物集中至全球发制品分拨中心。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
责任单位:建安区政府、许昌海关、市商务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2月底前
3.推动成立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整合通关、收汇、退税、物流、仓储、融资、保险、市场推广等国际贸易供应链各环节服务,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标准化、高效透明的外贸综合服务。
牵头单位:建安区政府、许昌海关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许昌尚集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2月底前
4.建设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推动线上通关、物流服务平台投入使用,实现在线下单、在线通关,无纸化申报。
牵头单位:许昌海关、建安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许昌尚集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2月底前
(二)制定许昌发制品全球速卖通平台产品标准
1.依托全球速卖通平台质检标准,制定许昌发制品全球速卖通平台产品标准,并成立标准制定专家小组。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建安区政府、市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0年4月底前
2.建立发制品抽检、质检体系,提升发制品质量水平。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许昌海关、建安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2月底前
(三)提高通关及查验效率
1.优化海关通关流程,压缩整体通关时间。优化、整合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完善许昌跨境电商查验中心各类监管设施,对接机场和邮政口岸实现跨境电商货物转关、转运新模式。提高跨境电商货物的通关时效,通过提前申报,提前审单,优化作业流程,进一步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提高通关效率。
牵头单位:许昌海关
责任单位:建安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2月底前
2.加强许昌市境内全球发制品分拨中心与许昌跨境电子商务查验中心等短驳配送时效,大力发展共同配送、统一配送、集中配送等先进模式。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建安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许昌尚集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2月底前
(四)出台扶持政策
1.针对本地跨境电商企业,出台推进税收征管便利化措施。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