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杨凌示范区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柔性引才引智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杨办发〔2020〕23号
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和
国有企业柔性引才引智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杨凌示范区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柔性引才引智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探索科学合理、充满活力的人才流动机制,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推动实现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柔性引进人才,是指
示范区机关事业单位和
国有企业在不改变相关人才的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通过顾问引智、兼职用才、挂职引才、项目用才、合作引进、退休特聘等多种形式,吸引人才为示范区加快追赶超越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第三条 柔性引进人才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理念,围绕“三区三高地”奋斗目标,突出重点引进全区经济社会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
第二章引才条件、方式及重点方向
第四条柔性引进的人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能够满足用人单位的合作需要,能够促进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
(四)具备开展智力服务所需的良好身体条件;
(五)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动的情形;
(六)仍在岗工作的,能与本人全职所在的工作单位就开展柔性智力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第五条 柔性引进人才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一)顾问引智。通过聘请人才担任顾问为本单位提供战略咨询、技术指导、业务拓展及其他相关方面的智力支持。
(二)兼职用才。用人单位通过与人才签订协议,以特聘兼职的方式,聘请其担任专技岗位、首席专家等职务开展工作。
(三)挂职引才。用人单位通过与有关单位(包括且不限于高校、科研院所及发达地区)对接联络引进高水平人才到本单位挂任职务等方式引进人才。
(四)项目用才。用人单位以项目为依托,与人才签订协议,委托进行技术创新、课题研究、培训服务等工作。
(五)合作引进。用人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医院、企业等人才集聚的单位签订协议,围绕共建平台、合作经营、智力引进、结对帮扶、技术交流、人才培养等开展合作的引才方式。
(六)退休特聘。用人单位通过特聘的方式,吸引已经退休的人才提供智力支持。
(七)其他柔性引进人才方式。
第六条 柔性引进人才支持的重点方向:
(一)建设上合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落实国务院《批复》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以及推进科创中心和自贸区建设,所需的科技项目管理、项目建设、成果转化、国际贸易、外语、法务、国际经济等方面的高水平专业人才。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示范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所需的金融、经济管理、项目管理、城市规划、工程建设、招商引资、5G基站建设、大数据、智慧农业、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高水平专业人才。
(三)加强民生保障和社会建设所需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旅游等方面的高水平专业人才。
(四)完成阶段性专项重点工作急需的紧缺人才。
第三章柔性引才程序
第七条 党工委组织部常年受理示范区机关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