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税收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税收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粤国税函〔2009〕27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1号)规定,全文失效废止。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9-06-09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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