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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晋中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晋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晋中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市经信技发〔2018〕66号

各县(市、区)经信(商粮)局、开发区经发局、有关企业:

根据《晋中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市经信技发〔2016〕137)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市级技术中心管理,规范市级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引导市级技术中心发展,市经信委参照《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的相关内容,制订了《晋中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

现将工作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有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同时废止。

 

附件:晋中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


晋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6月14日


晋中市经信委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印发



附件

晋中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

(试  行)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规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引导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发展,根据《晋中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制订本指南。

申请晋中市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需根据《管理办法》和当年发布的申报通知要求,参照本指南编制申请材料(编写格式要求见附件1)。申请材料内容应包括:《晋中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2);定量数据表及相关附表(见附件3),建筑企业、食品企业除通用附表外,还需填写建筑行业、食品行业专项附表。

已认定的晋中市企业技术中心,需参加每两年一次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参照本指南编制评价材料(编写格式要求见附件1)。评价材料内容应包括:《晋中市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见附件4);定量数据表及附表(见附件3),建筑企业、食品企业除通用附表外,还需填写建筑行业、食品行业专项附表。

企业负责申请、评价材料内容和相关附件的真实、合法性,并承担因材料不实、不合法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各县(市、区)经信(商粮)局、开发区经发局负责对属地内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评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进行审核,出具正式书面审核意见,与申请、评价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统一上报市经信委。市经信委联合相关部门,依据晋中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5,建筑企业、建筑企业使用专项的评价指标体系)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评价材料进行评价;同时对部分申请、已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进行现场核查。

 

附件:1.晋中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评价材料编写格式要求

2.《晋中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3.晋中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及指标解释

4.《晋中市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编写提纲

5.晋中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1

 

晋中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评价材料编写格式要求

  

一、申请、评价材料封面

1.封面统一用彩色封皮纸(颜色自选),正文统一用A4纸、宋体四号字体双面打印;

2.封面标题为“某某年度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评价材料”(如2018年申请材料写“2018年度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2018年评价材料写“2017年度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同时在书背竖排标题及企业技术中心全称;

3.封面标题正下方依次注明①企业全称(与企业公章一致);②经市经信委认定的技术中心名称(申请材料此项不写);③企业所属行业;④申请、评价材料上报日期(格式要求:20**年**月);⑤企业地址(具体到**市**区**路**号);

4.申请、评价材料一律胶装。

二、申请、评价材料内容

申请、评价材料依照以下几个部分顺序装订,双面复印,每部分之间使用彩色空白页进行区分。

1.目录(申请、评价材料内容页码编号,包括所有附件及证明材料页码编号);

2.市经信委与其他部门共同认定技术中心的文件复印件(仅限评价材料);

3.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图、技术中心组织机构图;

4.晋中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工作总结;

5.定量数据表(不得随意更改表头及表格格式内容);

6.相关附表(不得随意更改表头及表格格式内容);

7.附件及证明材料。

三、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主要说明定量数据表、相关附表中有关数据的来源,双面复印,每部分之间用彩色空白页进行区分,装订顺序如下:

★相关财务报表:主要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下属企业(包括分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进行合并填报;

★相关统计报表:主要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107-1 表,国统字〔2015〕95号)或者企业研发项目情况(107-1 表,国统字〔2016〕125号)、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 表,国统字〔2015〕95号)或者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 表,国统字〔2016〕125号)。未列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表格格式填报后提交;

★企业研究和试验发展人员名单列表(至少包括序号、姓名、职称、学历、专业、参与的项目);

★技术中心职工名单列表(至少包括序号、姓名、年龄、职务、职称、学历、专业、备注中标明高级专家、博士、硕士及外部专家等项);

★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博士、硕士学历人员的职称、学历复印件;

★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聘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国家、省相关部门批复的国家级、省级研发平台文件;

★国家部门、国际组织以及省有关部门组织颁发的实验室和检测机构证书;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明细(列表至少包括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置时间、原值、净值);

★企业有效专利的专利证书、已申请专利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最近三年企业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及团体、企业标准的复印件(能反映标准名称、标准号、类别、颁布时间、编写单位及人员即可);

★最近三年获国家及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证书复印件;

★国家一级注册执业资格人员证书复印件(仅建筑企业提供);

★最近三年企业获得的省级及以上工法证书复印件(仅建筑企业提供);

★企业获得的“十项新技术”省级及以上工程数量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仅建筑企业提供);

★企业获得的国家及省建筑行业管理、质量、技术奖证书复印件(仅建筑企业提供);

★企业产品相关政府部门抽检合格率相关报告(仅食品企业提供);

★企业拥有国家认可的权威机构认证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清真食品称号证书或认定文件复印件(仅食品企业提供);

★企业拥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华老字号及原产地标识等称号证书或认定文件复印件(仅食品企业提供);

★技术中心人才激励奖励政策及落实情况列表及正式文件复印件(列表至少包括序号、姓名、奖励金额、奖励事由);

★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2

 

《晋中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一、企业的地位和作用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要下属企业,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等。

2.企业的行业地位和竞争力。结合行业集中度和企业在行业中的综合排序,分析企业在本行业的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与国内、省内同行业企业相比所具有的规模和技术优势。

3.企业对本行业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包括企业对行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和成绩

1.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的地位,技术中心的组织体系,建设与发展历程、组织架构;创新体系建设和运行机制,包括组织管理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建立、研发项目组织管理机制、研发经费管理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内外部合作机制等。

2.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资源情况。包括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建设情况、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研究开发和试验基础条件建设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等。

3.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重大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产学研合作、企业间合作、国际化研发活动等。

4.企业技术中心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形成的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情况,相关技术成果对企业核心产品研发、核心竞争力提升的支撑作用,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和规划

1.企业制定未来 5~10 年技术创新发展战略情况,及该战略对企业总体发展目标的支撑情况。

2.企业近期在技术创新方面拟实施的重点举措及创新工作,包括创新条件建设、创新人才集聚、重点研发项目部署等。



附件3

晋中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及指标解释

一、评价数据表

(一) 定量数据表   

企业名称


通讯地址


下属企业数量


主营业务


统计行业代码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技术中心负责人


联系电话


日常工作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传真


企业网址


报告年度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数据值

1

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结算收入)

万元


2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万元


3

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


4

企业职工总数


5

技术中心职工人员数



    其中:高级专家人数



    其中:博士、硕士人数


6

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

人月


7

企业全部研发项目数



    其中: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数


8

研发平台数



    其中:国家级研发平台数


9

通过认证的实验室和检测机构数



    其中:通过国家(国际组织)认证的实验室和检测机构数


10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万元


11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专利数



    其中: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


12

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



    其中: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


13

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和企业标准数


14

新产品销售收入

万元


15

新产品销售利润

万元


16

利润总额(工程结算收入利润总额)

万元


17

最近三年获国家及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数


18

拥有国家一级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数(仅建筑企业填写)


19

最近三年批准省级以上工法数量(仅建筑企业填写)


20

获得的“十项新技术”省级以上示范工程数量(仅建筑企业填写)


21

获得的国家及省建筑行业管理、质量、技术奖数量(仅建筑企业填写)


22

产品抽检合格率(仅食品企业填写)


23

获得的权威机构产品认证数(仅食品企业填写)


24

拥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华老字号及原产地标识等称号数(仅食品企业填写)








 

填写说明:
    1. 
此表需加盖企业公章,填写企业名称需与公章一致。
    2. 统计行业代码: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1)》,填写企业主营业务对应的统计“大类”(二位码)编号。例如,主营业务为“农副食品加工业”的企业,填写“13”。
    3. 报告年度:指表中指标统计年度,时间范围从填写评价表的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所有指标的填报时间范围,如无特殊说明,均为报告年度。

(二)相关附表

1、所有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和已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填写以下附表。

 

 

 

 

 

 

 

 

附表1:评价数据统计范围表


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名称



编号

下属企业名称

所在地(或注册地)

隶属关系


1





2





3









n





填写说明:

1. 企业名称:填写技术中心所在企业的名称,应与企业加盖的公章一致。

2. 所在地:下属企业是法人的,填写注册地;下属企业为非法人的,填写经营所在地;境内下属企业地点填写至地级市,境外下属企业所在地填写至所在国家。

3. 隶属关系指下属企业与技术中心所在企业之间隶属关系,应按相应的分类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 分公司;2. 子公司;3. 控股公司。

4. 参股企业不得列入统计。


附表2: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单位:万元)

研发经费情况

金额

1. 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


(1)人员人工费(包含各种补贴)          


(2)原材料费


(3)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


(4)无形资产摊销


(5)其他费用


2. 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



3. 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


(1)对境内研究机构支出


(2)对境内高等学校支出


(3)对境内企业支出


(4)对境外支出


填写说明:
  1. 此表各项内容应与企业向统计部门报送的“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国统字[2015]95号)一致。
  2. 技术中心所在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合并报表,参股企业不得列入。







附表3: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和博士、硕士信息表

序号

姓名

出生年月

所在部门

职称职务

技术领域

学历

专家类型

联系电话

1









2









3

















n









填写说明:
  1. “出生年月”为6位编码,其中前4位为年份,后2位为月份(1月至9月必须前补0)。
  2.  “所在部门”指企业技术中心下属部门或分支机构名称。
  3. “专家类型”应按相应的分类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2. 国家专项津贴获得者;3. 省部有突出贡献的专家;4. 省部专项津贴获得者;5. 计划单列市有突出贡献的专家;6. 计划单列市专项津贴获得者;7. 博士;8. 在站博士后;9.硕士;10.教授级高工或高工;11.其他类型专家(需具体说明)。
  4.  联系电话应为专家本人常用手机,以便于评价组与专家联系核实。

附表4:技术中心外部专家信息表

序号

姓名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技术领域

学历

工作时间(人月)

联系电话

1









2









3

















n









外部专家来企业工作时间合计(人月)


填写说明:
  1. “出生年月”为6位编码,其中前4位为年份,后2位为月份(1月至9月必须前补0)。
  2. “工作单位”指外部专家所属原工作单位名称。
  3. “工作时间”指外部专家在技术中心开展技术创新相关研究咨询工作的时间合计,最小统计单位为“0.5人月”。
  4. 联系电话应为专家本人常用电话,以便于评价组与专家联系核实。

















附表5:企业全部研发项目信息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来源项目合作形式项目技术经济目标起始时间完成时间项目经费内部支出(万元)1       2       3       …       n        填写说明:     1.  此表各项内容应与企业向统计部门报送的“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国统字[2015]95号)一致,所有项目请按照项目“起始时间”依次排列。     2. “项目来源”按相应的分类填写代码,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国家科技项目;2.地方科技项目;3.其他企业委托研发项目;4.本企业自选研发项目;5.来自境外的研发项目;6.其他研发项目。     3. “项目合作形式”按重要程度选择最主要的项目合作形式并按相应的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与代码是:1.与境外机构合作;2.与境内高校合作;3.与境内独立研究机构合作;4.与境内注册的外商独资企业合作;5.与境内注册的其他企业合作;6.独立研究;7.其他。     4.“ 项目技术经济目标”指项目立项时确定的技术经济目标。若一个项目有两个及以上的技术经济目标,应按重要程度选择最主要的技术经济目标填写。具体的分类与代码是:1.科学原理的探索、发现;2.技术原理的研究;3.开发全新产品;4.增加产品功能或提高性能;5.提高劳动生产率;6.减少能源消耗或提高能源使用效率;7.节约原材料;8.减少环境污染;9.其他。     5. “起始时间”和“完成时间”为6位编码,其中前4位为年份,后2位为月份(1月至9月必须前补0)。     6. “项目经费内部支出”是指该项目在报告年度的经费支出;跨年项目按报告年度实际支出填写。

附表6:国家级(省级)研发平台信息表


序号

名称

级别

主管部门

平台类型

批复文号


1







2







3













n







填写说明:
  1. 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或其下属企业需为研发平台的依托法人单位,企业作为参建单位的不得列入。
  2. “名称”、“批复文号”应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复文件一致。
  3. “级别”应按相应的分类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 国家级;2. 省(区、市)级。
  4. “主管部门”填写平台的国家(或省、区、市)主管政府部门名称。
  5. 平台类型应按相应的分类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 工程实验室;2. 工程研究中心;3.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 重点实验室;5. 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6. 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7.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8. 其他(需具体说明)。


附表7:国家(国际组织)及省认证实验室和检测机构信息表

序号

名称

类型

发证机关

证书号

有效期

1






2






3











n






填写说明:
  1. 本表所填信息应与认证认可证书相关信息一致。
  2. 类型指认证认可类型,应按相应的分类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 CNAS;2. CMA;3. CAL;4. 其他(需具体说明)。
  3. 认证机关应按相应的分类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2.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3. 其他国家(国际组织)认证认可机构(需具体说明);4. 省认证认可机构(需具体说明)。
  4. 有效期为6位编码,其中前4位为年份,后2位为月份(1月至9月必须前补0),填写格式为“201410-201810”















 

附表8:企业有效发明专利信息表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授权国别

专利授权号

专利权人

授权公告日

1







2







3













n







填写说明:
  1. 该表只填写有效专利,已经无效的专利和报告年度之后获得授权的专利不得列入。
  2. 专利类型应按相应的分类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 发明;2. 实用新型;3. 外观设计;4.软件著作权,并按照四种类型依次排列。                                                                                                          3. 所有填列专利信息请按照专利类别、专利授权号顺序依次排列。
  4. 该表所填写信息需与《专利证书》内容一致。
  5. “专利权人”应为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6. 授权公告日期为8位编码,其中前4位为年份,5-6位为月份(1月至9月必须前补0),后2位为日期(1日至9日必须前补0)。

 

附表9:企业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信息表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国别

专利受理申请号

申请日期

申请人

1







2







3













n







填写说明:
  1. 该表所填写信息应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内容一致。
  2. 报告年度之外申请受理的专利不得列入。
  3. 专利类型应按相应的分类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 发明;2. 实用新型;3. 外观设计;4.软件著作权,并按照四种类型依次排列。
  4. 申请日期为8位编码,其中前4位为年份,5-6位为月份(1月至9月必须前补0),后2位为日期(1日至9日必须前补0)。










 

附表10: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标准信息表

序号

名称

标准类型

标准号

主持或参加

颁布日期

1






2






3











n






填写说明:
  1. 最近三年指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度、报告年度前二年度。
  2. 所填标准应为现行有效标准。
  3. 标准类型应按相应的分类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 国际;2. 国家;3. 行业;4.地方;5.团体;6.企业,并按照顺序集中排列。
  4. 颁布日期为8位编码,其中前4位为年份,5-6位为月份(1月至9月必须前补0),后2位为日期(1日至9日必须前补0)。

 

附表11:获国家及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信息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奖励类型

奖励等级

证书号

获奖者


1







2







3













n







填写说明:
  1. 本表所填信息应与获奖证书相关内容一致。
  2. 获奖项目填报的时间范围为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度。
  3.“奖励类型”应按相应的分类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 国家自然科学奖;2. 国家技术发明奖;3. 国家科技进步奖;4.省科技进步奖。
  4.  “奖励等级”应按相应的分类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 特等奖;2. 一等奖;3. 二等奖;4.三等奖。
  5. 获奖者需为技术中心所在企业、下属企业或企业在职职工。获奖者为个人的,需提供个人相关信息及必要证明材料。

 

附表12:过去三年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情况表

一、晋中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名称:


二、中心获得认定时间:


三、过去两年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免税情况统计:

年份

进口货物名称

进口数量

进口金额(万元)

免征进口关税金额(万元)

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金额(万元)

1







2







3













n







合计







填写说明:
  1. 此表为晋中市企业技术中心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免税金额统计表,享受其他优惠政策进口产品免税额不在统计范围。
  2. “年份”应填写报告年度和报告年度前两年度。
  3. 大型企业集团应将分公司及技术中心分支机构过去两年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免税情况进行合并填报。









2、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建筑企业和已认定的建筑行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同时填写以下附表。

附表13:拥有国家一级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情况表(建筑)

序号

姓名

性别

所在部门

专业类别

注册编号

备注

1







2







3













n







填写说明:                                                                                                      1. “所在部门”指企业技术中心下属部门或分支机构名称。                                                                      2.   本表“注册编号”应与国家颁布的证书编号一致。

 

附表14:最近三年批准的省级及以上工法明细表(建筑)

序号

工法名称

技术水平

批准部门

批准时间

合作单位

推广应用情况

1







2







3













n







填写说明:
  1. 本表所填信息应与获奖证书相关内容一致。
  2. “技术水平”应按相应的分类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 国际;2. 国家;3.省级。
  3. 批准时间为8位编码,其中前4位为年份,5-6位为月份(1月至9月必须前补0),后2位为日期(1日至9日必须前补0)。                                                                          4.“推广应用情况”填写应用的具体工程名称。

 

 

附表15:获得“十项新技术”省级以上示范工程明细表(建筑)

序号

工程名称

认定部门

认定时间

采用新技术情况

1





2





3










n






填写说明:
  1. 本表所填信息应与相关证明材料内容一致。                                                               2. 认定部门为国家、省相关管理部门。                                                                      3. 认定时间为8位编码,其中前4位为年份,5-6位为月份(1月至9月必须前补0),后2位为日期(1日至9日必须前补0)。
  4. “采用新技术情况”填写应用的具体情况。


附表16:获得国家及省建筑行业管理、质量、技术奖明细表(建筑)


序号

获奖名称

工程名称

获奖时间

评奖部门


1






2






3











n






填写说明:
  1. 本表所填信息应与相关证明材料内容一致。                                                               2. 获奖名称填写:1.鲁班奖;2.詹天佑奖;3.其他奖。                                                                                                                      3.   获奖时间为8位编码,其中前4位为年份,5-6位为月份(1月至9月必须前补0),后2位为日期(1日至9日必须前补0)。
  4. 评奖部门为国家、省建设管理部门。













 

    3、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食品企业和已认定的食品行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同时填写以下附表

附表17:获得的权威机构产品认定情况表(食品)

序号

产品认定名称

认定部门

认定时间

备注

1





2





3









n





填写说明:                                                                                       1.“产品认定名称”应与权威机构批复文件一致。                                               2. 认定时间为8位编码,其中前4位为年份,5-6位为月份(1月至9月必须前补0),后2位为日期(1日至9日必须前补0)。
  3. “备注”应按相应的分类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绿色食品;2.有机食品;3.无公害食品;4.清真食品。                   
                      

 

附表18:获得的非物质文化、中华老字号、原产地标识认定情况表(食品)

序号

认定称号名称

认定部门

认定时间

备注

1





2





3









n





填写说明:
  1. “认定称号名称”应与有关政府批复文件一致。
  2. 认定时间为8位编码,其中前4位为年份,5-6位为月份(1月至9月必须前补0),后2位为日期(1日至9日必须前补0)。                                                                                   3. “备注”应按相应的分类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非物质文化;2.中华老字号;3.原产地标识。

 

《晋中市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编写提纲

    已认定的晋中市企业技术中心需在评价年度提交工作总结,以全面总结报告年度和报告年度前一年度企业技术创新与技术中心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简要分析企业所在行业创新趋势和特点,以及企业在该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2.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情况,包括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基本情况、技术中心组织建设、技术中心创新机制建设、产学研合作创新机制建设、国际化创新合作网络建设、企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等。

3.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创新人才培养、重点创新项目的组织实施、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开发等。

4.企业技术中心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形成的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情况,重点介绍相关技术成果对企业核心产品研发、核心竞争力提升的支撑作用,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5.企业创新战略规划、国家相关政策研究执行、信息化建设情况,其他有特色的工作、创新性工作情况。

 

附件5

晋中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一、指标体系

1.除建筑、食品行业外其他所有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和已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使用以下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单位

权重

定量指标

100




创新投入

创新经费

20

研发人员人均研发经费支出

万元

8

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

12

创新人才

15

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重

%

7

技术中心拥有的高级专家和博士人数

4

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

人月

4

创新条件

技术积累

13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

5

企业全部研发项目数

4

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数占全部研发项目数的比重

%

4

创新平台

12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万元

4

国家级研发平台数

3

省级研发平台数

2

通过国家(国际组织)认证的实验室和检测机构数

3

创新绩效

技术产出

15

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

5

当年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

6

最近三年主持和参与制定的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数

4

创新效益

25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

10

新产品销售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

%

10

利润率

%

5

加分

加分

5

获国家、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数

≤5

扣分

扣分

3

企业经营亏损

万元

≤3

定性指标

100




中心管理

技术中心的职能及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20

产学研合作及人才培养情况

10

创新机制

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0

技术中心制定人才激励奖励政策、企业技术创新奖励基金及落实情况

10

创新战略

企业创新战略及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和实施

10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战略制定及落实情况、质量品牌工作情况(结合工信部质量品牌相关工作要求)

20

政策落实

技术中心研究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情况(包括不限于加计扣除、进口设备免税等)

5

信息化建设

技术中心及企业信息化建设情况

5

 

2.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建筑企业和已认定的建筑行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使用以下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单位

权重

定量指标

100




创新投入

创新经费

20

研发人员人均研发经费支出

万元

8

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

12

创新人才

15

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重

%

5

技术中心拥有的高级专家和博士人数

4

技术中心具有国家一级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数

4

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

人月

2

创新条件

技术积累

13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

5

企业全部研发项目数

4

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数占全部研发项目数的比重

%

4

创新平台

12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万元

4

国家级研发平台数

3

省级研发平台数

2

通过国家(国际组织)认证的实验室和检测机构数

3

创新绩效

技术产出

15

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

3

当年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

3

最近三年批准省级以上工法数

5

最近三年主持和参与制定的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数

4

创新效益

25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

10

新产品销售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

%

10

利润率

%

5

加分

加分

5

获国家、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数

≤3

5

获得的“十项新技术”省级以上示范工程数

≤3

5

获得的国家、省建筑行业管理、质量、技术奖数

≤5

扣分

扣分

3

企业经营亏损

万元

≤3

定性指标

100




中心管理

技术中心的职能及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20

产学研合作及人才培养情况

10

创新机制

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0

技术中心制定人才激励奖励政策、企业技术创新奖励基金及落实情况

10

创新战略

企业创新战略及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和实施

10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战略制定及落实情况、质量品牌工作情况(结合工信部质量品牌相关工作要求)

20

政策落实

技术中心研究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情况(包括不限于加计扣除、进口设备免税等)

5

信息化建设

技术中心及企业信息化建设情况

5

   

3.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食品企业和已认定的食品行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使用以下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单位

权重

定量指标

100




创新投入

创新经费

20

研发人员人均研发经费支出

万元

8

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

12

创新人才

15

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重

%

7

技术中心拥有的高级专家和博士人数

4

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

人月

4

创新条件

技术积累

13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

5

企业全部研发项目数

4

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数占全部研发项目数的比重

%

4

创新平台

12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万元

4

国家级研发平台数

3

省级研发平台数

2

通过国家(国际组织)认证的实验室和检测机构数

3

创新绩效

技术产出

15

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

5

当年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

6

最近三年主持和参与制定的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数

4

创新效益

25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

10

新产品销售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

%

10

利润率

%

5

加分

加分

5

获国家、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数

≤5



5

企业拥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华老字号及原产地标识等称号数

≤5

扣分

扣分

3

企业经营亏损

万元

≤3

否决

否决

——

企业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

——

定性指标

100




中心管理

技术中心的职能及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20

产学研合作及人才培养情况

10

创新机制

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0

技术中心制定人才激励奖励政策、企业技术创新奖励基金及落实情况

10

创新战略

企业创新战略及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和实施

10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战略制定及落实情况、质量品牌工作情况(结合工信部质量品牌相关工作要求)

10

政策落实

技术中心研究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情况(包括不限于加计扣除、进口设备免税等)

5

质量安全

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情况

5

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

5

企业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建设情况

5

二、行业系数

行业名称

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新产品销售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

农业

1.5

1.5

1.5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2

3

3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2

3

3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2

3

3

农副食品加工业

1.5

1.5

1

食品制造业

1.5

1.5

1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2

1.5

1.5

烟草制品业

3

1.5

2

纺织业

1.2

1

1

纺织服装、服饰业

1.2

1

1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5

1.2

1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

1.5

1.2

家具制造业

1.2

1

1

造纸和纸制品业

1

1

1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

1

1.2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5

1.2

1.2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2.5

2

1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

1

1

医药制造业

0.8

0.8

1

化学纤维制造业

1

1

1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

1

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

1

1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2

1.5

1.5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2

1.2

1

金属制品业

1

1

1

通用设备制造业

1

1

1

专用设备制造业

1

1

1

汽车制造业

1

0.8

1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0.8

0.8

1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0.8

0.8

1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0.8

0.8

0.8

行业名称

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新产品销售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

仪器仪表制造业

0.8

0.8

0.8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5

3

3

房屋建筑业

2

1.5

1.5

土木工程建筑业

2

1.5

1.5

建筑安装业

2

1.5

1.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6

1

1

专业技术服务业

1

1

1

其他

1.5

1.5

1





说明:
      1.由于不同行业在研发投入与产出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技术中心评估时,对不同行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新产品销售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三个指标引入行业系数加以调节。
      2.行业系数主要参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
      3.行业系数只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价时使用,企业填报时无需考虑行业系数,按实际数据填报。评价时,根据企业填报的实际数据计算得出上述指标的比重,再乘以行业系数,得出指标的评价值。
      4.行业系数表中的“其他”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