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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实施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实施意见的通知
科人〔2009〕16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20年12月7日 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通知》 ( 皖科政〔2020〕36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省院士工作站建设,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省科技厅对《安徽省企业院士工作站实施意见(试行)》(科人〔2009〕55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安徽省企业院士工作站实施意见(试行)》(科人〔2009〕55号)不再施行。

特此通知。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

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实施意见

第一条  为促进我省企事业单位与两院院士等高层次人才建立长效科技合作机制,加快建立技术创新体系,推动院士工作站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  院士工作站旨在以企事业单位创新需求为导向,以企事业单位研发机构为依托,以科技合作项目为纽带,引导省内外院士及其创新团队向我省企事业单位集聚,攻克核心关键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培养创新人才队伍,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

第三条  院士工作站工作内容主要有:

(一)开展发展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

(二)围绕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组织院士及其创新团队与我省研发人员开展联合攻关;

(三)引进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的技术成果,共同开展转化和产业化,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四)与院士及其创新团队共建人才培养基地,联合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

第四条  院士工作站主要依托我省相关领域骨干企事业单位设立。设站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为院士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二)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