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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延长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期限的通知【全文废止】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延长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期限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7-12-25 深国税发〔1997〕58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