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5-10-09 豫国税发〔2005〕29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和部分废止或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4号)规定,全文废止
注释:全文废止。参见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国税发
〔2005〕294号。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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