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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的新建房屋如何计算房产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的新建房屋如何计算房产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1999-07-11 深地税发〔1999〕29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的新建房屋如何计算房产税问题的批复》 ( 深地税发〔1999〕363号规定,全文废止
宝安分局:

  你分局《关于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如何计算房产税问题的请示》深地税宝发〔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