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先进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先进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2003-09-01 深地税发〔2003〕75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关于征收2003年度车船使用税的通告》等11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深地税规〔2010〕3号)规定,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深地税告〔2011〕18号)规定,全文废止
涉外检查分局:
你分局《关于先进(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问题的请示》(深地税外发〔2002〕149号)收悉。现就外商投资举办的先进(高新)技术企业延长三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批复如下:
一、新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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